电缆公司老总锒铛入狱 骗取银行贷款500万元
安徽某电缆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某某,用伪造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骗取银行贷款500万元,后因无力偿还贷款而东窗事发。记者昨日从无为县人民法院获悉,徐某某因犯骗取贷款罪获刑三年。
安徽某电缆公司厂房划分为ABCD四块区域,分别办理了四本国有土地使用证。2012年6月14日和7月13日,该公司分别以四本国有土地使用证所属土地及土地上的房产在无为县房地产管理局办理抵押,分别向无为农村商业银行高沟支行贷款人民币700万元,向招商银行合肥长江路支行贷款人民币2235万元。
2012年9月18日,安徽某电缆公司意欲在某银行芜湖芜宁路支行贷款1000万元,其中500万元保证贷款,500万元抵押贷款,但此时该公司的土地及房产均已经抵押给无为农村商业银行高沟支行、招商银行合肥长江路支行两家银行。
为顺利办理500万抵押贷款,徐某某指使公司财务部长王某某用伪造的四本国用土地使用权证在无为县国土资源局办理了抵押手续,从某银行芜湖芜宁路支行贷款500万元,贷款到期后,该公司无力偿还全部银行贷款,后虽陆续偿还部分贷款,但现仍有247万余元贷款本金无法偿还。
2013年7月15日,经司法鉴定,安徽某电缆公司抵押在无为县国土资源局的四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均系伪造。案发后,徐某某于2013年7月23日在无为县无城镇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徐某某指使他人用伪造的国有土使用权证办理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以欺骗的手段骗取银行贷款500万元,数额巨大,致使银行贷款247万元本金到期后无法收回,给银行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骗取贷款罪。根据徐某某的犯罪事实、性质及悔罪表现等,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